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长春市、吉林市组织开展小额担保贷款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试点工作,对于创业项目经营正常、带动就业人数3人以上(含3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如果提供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有困难,可免除反担保。


  贷款单笔额度不超5万元


  对于纳入试点范围内符合有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各级经办机构可进一步简化程序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对于创业项目经营正常、带动就业人数3人以上(含3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如果提供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有困难,可免除反担保。同时借款人需签署保证还款的书面承诺,并填写《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免除反担保认定表》;免除反担保的贷款单笔额度上限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每个试点城市发放的免除反担保的贷款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有借有还 ,提高贷款上限


  省里出台鼓励措施,对于按照试点有关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高校毕业生,首次贷款能够按照约定及时还款、诚实守信经营的,可以给予再次贷款扶持,再次贷款的单笔额度上限可以增加到10万元,并享受全额贴息。


  另外,对因免除反担保发生的担保基金代偿损失,由省级担保基金补偿资金给予15%的补助。


  此次试点工作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审慎把好试点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的准入关,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申贷项目从贷前到贷后进行必要的辅导和跟踪服务。


  免除反担保的贷款发生逾期不能按时偿还时,要将其列入不良征信记录,同时经办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借款人采取一定形式的曝光,对于恶意拖欠的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