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健全成年孤儿就业创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成年孤儿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他们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厅日前出台《促进成年孤儿就业创业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促进成年孤儿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一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成年孤儿毕业生,通过开辟绿色就业通道,由送养地政府(户籍所在地)优先安排就业;不能确定送养地的,由盟人社部门负责安排就业。二是全日制中职(技校)及大专学历成年孤儿毕业生,由送养地政府负责推荐就业;不能确定送养地的,由盟人社部门负责推荐就业。对岗位不挑不拣的,确保毕业年度内全部实现就业。三是鼓励成年孤儿毕业生自主择业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扶持。

  对于其他成年孤儿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规定,没有被中职(技校)及以上院校录取的孤儿,可进入到指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教育。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当地政府负责推荐就业。对吸纳成年孤儿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参照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税收、规费、信贷等政策,给予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接收儿童福利机构达到就业年龄孤残儿童就业的企业,可相应降低残疾人就业比例。同时,对符合享受创业政策条件且有创业项目的成年孤儿,优先给予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一次性补贴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