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推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29条措施。通知指出,广东省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 “两扶持、两资助、三补贴”,即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成功创业资助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租金补贴、孵化补贴、社保岗位补贴、创业培训补贴。


  1、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方面,对创业者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3000——5000元的创业补贴和资助。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3000元的租金补贴。而且自主创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对于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可获得5万至10万元资助。对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


  3、合伙创业贷款最高达到200万元。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多人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总额最高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4、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


  为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各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并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


  面对号称“史上最难的就业年”的2013年,广东省推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29条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合伙创业可以实行总额最高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最为吸睛。而且,高校毕业生创业个人最高可申请10万元小额创业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政府部门还可给与一次性5000元奖励,这些政策相比之下更细、更实,含金量更高,力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