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德人组发〔2016〕6号)规定,德州市首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自缴纳养老保险之月起,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5年。


    申报条件为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即2012年11月21日以后毕业)到企业就业或毕业5年内(2010年11月21日以后毕业)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颁布(2015年11月20日)后缴纳养老保险的。(文件中所称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具体申报流程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步进行。网上申报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登录“人才德州网”(http://dezhou.rcsd.gov.cn/)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认定成功后登录网站,按照《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系统(个人)操作指南》,进入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申报流程;申报个人填写完信息后,提交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所在单位按照《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系统(单位)操作指南》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所属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人才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公示流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至市人才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局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如信息审核未通过,申报人需根据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提交单位审核,直至审核通过。市属企业按企业注册所在地提报至所属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资金申报工作。


    纸质材料申报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报表》一式5份;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到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属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将原件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至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同时上报《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各审查单位务必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逐份验证。用人单位、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要求,本次集中申报工作为我市首次进行申报,县(市、区)务必于11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源国际大厦2楼),之后新增人选可随时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每月15日,县(市、区)可报送纸质材料到市人社局。申报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请及时与德州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4-8212687,400-0534-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