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正式出台《南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项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创业。


  据悉,申报人在通过书面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环节后,每项目将得到3万元以内资金扶持,但三年内不重复参加申报。申报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南安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已在南安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申报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注册时符合申报条件(毕业三年内),且在本文件下发之日经营时间二年以内的(含二年),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近年来,该市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储备政策,帮助解决人才落户、创业资金等问题,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南安就业创业。该市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南安自主创业的,可享受工商注册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廉(公)租房;对在该市东溪流域大学生创业园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除推荐申报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省级资助以外,还可享受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最高1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