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出台系列政策扶持就业创业。对所学专业为企业紧缺专业的职业或技工院校毕业生,与县内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毕业生一次性培训补助。


  对小微型民营企业吸纳大中院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按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分别按每人100元、1000元、1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职业或技工院校、定点培训机构与县内民营企业签订培训就业合作协议,开展定向或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学员实际到合作企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院校或机构人均100元的补贴。


  对职业中介机构介绍中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到县内民营企业就业的,在现行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基础上,再给予人均200元的介绍补贴。对认定的民营企业建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吸纳人员在孵化基地创业并落实统一孵化政策的,按照吸纳企业户数(带动3人以上就业)和每户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最长3年期限的创业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