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以来,福建省工商局创新服务方式,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动真情、办实事、重实效,努力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就业营造宽松的环境。截至目前,该局共指导、扶持退役士兵办理个体工商户753户,就业人员1549人,资金数额4611万元。福建省省长苏树林肯定了该局工作,并将有关内容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


  按照总局的要求,福建省工商局领会文件精神、落实政策,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措施,推出免费登记制、预约服务制、自主选择制、当天核准制等七项制度,并建立退役士兵台账,支持其就业创业,为其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保驾护航,做好服务工作。


  福建省工商机关积极与辖区基层政府沟通,推动实行社区服务业备案制度,规定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场所,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的退役士兵创业者,可不办理营业执照,只需向所属居民委员会备案。


  省局降低登记条件,退役士兵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自行申报,承诺出资即可,无资金限制;对首期已到资,其余注册资本因暂时性资金困难未能按期到资的,允许到资期限延长一年。同时,该局简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只需相关政府及派出机构或居委会、高新园区管委会出具证明,该场所即可作为企业住所房屋产权的有效证明;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可由企业自主选择经营。


  该局还优化服务机制,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对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退役士兵,允许其自主选择当地辖区任何一个工商局或工商所办理注册登记。工商机关与电信部门合作,开发预约服务管理系统,企业可通过114电话、网络、现场申请等方式预约,实现即来即办。该局还在全省各服务大厅设置绿色通道,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可享受咨询、受理、审查、核准优先办理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