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残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4年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为了让残疾大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本市对用人单位新招用普通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的给予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对残疾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20000元的创业补贴。


  用人单位新招用普通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的,结合签订合同期限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总额的50%至60%给予新招用残疾人就业补贴。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以前用人单位在招录残疾大学毕业生时,无论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只给予一次性补贴6000元,新政策后,若用人单位招聘一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残疾学生就业,合同期满3年可获得3万元左右的就业补贴。


  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创办企业的,本市给予20000元的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创办个体工商户后以个人名义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费的,给予75%的补贴,最高可享受6770.76元的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