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庆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18.4万人,比去年增加1.9万人,就业压力较大。为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市财政实施了更加积极的财政就业政策,不断健全扶持创业就业的财政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高校贫困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政府购买和就业援助,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过渡性就业安置。


  二是支持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推介等公共服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对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和微型企业创业培训范围的大学毕业生,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三是发放见习补贴,安排就业见习;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实施定向培养以提高高校贫困大学生就业能力。


  四是发放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和小微企业社保补贴,鼓励企业优先聘用高校贫困毕业生。


  五是实施财税扶持和场租水电费补贴,对金融、担保机构贷款和担保实行财政奖补,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六是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大学生和离校未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高校贫困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政府提供免费求职登记和档案托管;落实基层就业大学毕业生学费代偿政策,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和到基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