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从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时间从2013年10月1日起计算)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是原来标准的5倍。


  《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在扶持创业的资金安排上,今后5年德州将拿出不少于3.8亿元用于创业工作,主要用于两大方面:一方面,2014-2018年,全市将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培训补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一次性奖补、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和社区一次性奖补、创业师资培训费等。另一方面,已安排1.3亿元用于大幅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其中市级担保基金已经增加到1亿元,大部分县(市、区)担保基金已增加到700-1000万元。


  此外,在创业补贴标准、税费减免等方面均落实扶持政策;将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着力打造“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建设数字化就业社区,尽快实现劳动者求职、岗位招聘等信息“一点登录、全省查询”;每个县(市、区)将配备20名创业导师、15名创业培训教师、15名创业咨询师,每个街道(乡、镇)配备2名创业咨询师,建立市级创业师资资源库;建立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开招聘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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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享受补贴。


  2014年起,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符合条件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较原标准提高了30个百分点。


  2、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扩至1亿元。


  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市级担保基金增加到1亿元,有条件的县(市、区)2014年底前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000万元。从2014年起,全市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3、各类创业平台载体享有扶持政策。


  一方面创建创业型城市,对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省级、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和社区分别给予10-20万元、3-5万元不等一次性奖补。另一方面将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给予每处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